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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合理性原则举例(谁是实际老板?)

admin6天前929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什么是行政合理性原则举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什么是行政合理性原则举例的知识,包括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在分别行使什么权利,谁是实际老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证处属于什么部门是政府部门么
  2. 什么是股市的确定性?什么是股市的不确定性?
  3. 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在分别行使什么权利,谁是实际老板?
  4. 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后是什么级别?

公证处属于什么部门是政府部门么

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处是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证明机构,其权利和义务由特定的法律进行规定。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什么是股市的确定性?什么是股市的不确定性?

股市的确定性:已报公司业绩;正运行的市价;公开的减持、增持。

股市的不确定性:公司突然亏损;扩容,壳资源的去留;庄股横行;半夜鸡叫的政策等。

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在分别行使什么权利,谁是实际老板?

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俗称“董高监”,这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一本书也写不完,既然是封闭性问题,简单介绍一下概念就可以了,不一定严谨,但是为了好理解,就用通俗语言来表述了。

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是三权分立,互相监督制衡,以防止一股独大、一言堂,导致企业走偏。主要的治理方式是“四个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会议)、监事会。

股东大会权力最大,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任免经营班子成员(简称高层管理人员),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的大事。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一般都难以发挥作用,暂且不表。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如何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大事和日常经营行为。

所以,最高权力机构应该是股东大会。但是,最高权力机构总要有“代言人”,其实就是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那么,董事会谁主持工作,就是董事长。所以,董事长是最高权力人。一般来说,董事长是最大股东人或最大股东代表。但在一些职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上市公司,比如,阿里巴巴,马云并不是最大股东,但他可以作为董事局主席,这个有由董事会来研究决定,因为很多大股东只是战略投资,并不想直接接入公司管理和运营。

还有就是公司创始人创造的内部制约机制,比如,强哥的股票在投票时一票等于20票。比如,有些公司设置的“毒丸”计划,就是如果不让我当董事长,这个公司就玩完。还有前几年野蛮人敲门的事件,就是宝能收购万科,要罢免董事长等行为,都有一套内部机制在制约。

总之,董事长,应该是公司的最大权力人,很多时候是代表董事会说话。在董事会上投票中占有绝对优势,比如,大股东本人或者大股东代表,本身就占有投票股比绝对优势。

总裁和总经理是高管,即: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这些人,俗称是职业经理人,是由董事会选聘的,不是股东大会选举的,由董事会任免,经常看见董事长直接让总经理滚蛋的镜头。总经理和总裁执行董事会的决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比如,很多金额的投资,总经理办公会就可以决定,比如中层人员的任免,总经理办公会就可以决定,等等。

总裁和总经理,很难区分,只是叫法不同。但在现实中,也有不同的含义。比如,集团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如果股份公司是集团公司下面的一个公司,总经理要大于总裁。

在国有企业,又更加复杂了,有“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区别,即: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矛盾。目前,从管理体制上,已经逐步理顺,管理更加流畅。比如,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肩挑,就有效解决了企业领导权的问题。比如,党委会的前置程序,就决定了党委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经营权把握的问题。党委会先研究这个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的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符合产业导向,然后再交由董事长去表决,交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操作措施。

不知道,这几个概念,说明白了吗?

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后是什么级别?

综合执法机构就是综合执法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城管,由原来城建监察大队一步一步演化而来,各地叫法也不同,有叫市容局城管大队,也有叫城管局,也有叫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和城市道路以上秩序管理等等。

综合执法局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属于行政单位,综合执法局人员为执法类公务员。但是由于综合执法局成立比较晚,在市县一级多为事业单位,市一级参公管理比较多,县一级多是全额类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多地都是维持了城管执法现状,也有不少地方将规划局和建设局以及市容局,园林管理局等单位执法整合成立综合执法局,这个单位在设县市一般都是正处级单位。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谢谢大家!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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