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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征收房屋赔偿标准表(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admin3周前21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乡镇征收房屋赔偿标准表的一些知识点,和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乡镇拆迁赔偿标准有什么

1、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乡镇拆迁赔偿标准有什么?

2、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3、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4、(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5、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6、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7、(三)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制定具体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生效。

二、西气东输四线甘肃段占地补偿标准

西气东输四线工程甘肃段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执行2020年甘肃省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程涉及的各个县区、乡镇的各种地类补偿标准都在该文件中有规定。

三、福建上杭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1、第一大类区。县城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水田(含水浇地、用水田改成的鱼塘和菜地):52000元/亩;菜地(含旱地):41080元/亩;经济林地(含果园):19750元/亩;非经济林地(即林地、开荒地):9480元/亩;未利用地:2370元/亩。

2、第二大类区。古蛟新区和省、市、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的集镇规划区及其所属的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水田(含水浇地、用水田改成的鱼塘和菜地):46800元/亩;菜地(含旱地):38480元/亩;经济林地(含果园):18500元/亩;非经济林地(即林地、开荒地):8880元/亩;未利用地:2220元/亩。

3、第三大类区。除第一、二类区以外的乡镇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水田(含水浇地、用水田改成的鱼塘和菜地):41600元/亩;菜地(含旱地):35880元/亩;经济林地(含果园):17250元/亩;非经济林地(即林地、开荒地):8280元/亩;未利用地:2070元/亩。

四、2023年安徽省征地树木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规定,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省人民政府委托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同步废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公告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五、2023年自然灾害补偿标准

1、中央财政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地区,按以下项目安排补助资金:

2、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3、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4、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5、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6、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7、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8、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和管理费,用于采购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补助民政部和财政部指定代储单位管理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费用支出,按每年实际代储物资金额的3%核定。

六、乡镇医保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七、镇上占用宅基地,怎样补偿

1、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2、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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