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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几年编制一次)

admin3个月前194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地方志工作条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地方志书几年编制一次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东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2. 广西地方志每几年修订一次
  3. 如何进一步做好主题出版工作
  4. 地方志书几年编制一次
  5. 地方志质量规定是什么时候印发的
  6. 地方志书每几年进修一次

东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这也是我国2006年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同时,《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广西地方志每几年修订一次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如何进一步做好主题出版工作

【传媒出版类话题】

谢邀。党务和行政对新闻出版的管理,通常是一并进行的,这多指是对纸质媒介的宏观指导;新闻多指报纸,出版是指期刊和图书。这里所说的主题出版,就是在宏观指导下的中观或微观选题策划调控机制一一中观是指对出版事业企业机构的分类,微观呢,指选题,就是具体书名。其中,重大选题还能参评国家出版基金支持项目,但对图书的审校质量的出版要求,远远高出一般规定标准,这在宏观指导的同时,实际上加了一把再微观不过的锁,技术性差错率必须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我愿意将这方面的经验作以较直接的介绍,希望对关注主题出版的编辑策划人有所帮助。我在这方面的力量加强来自国务院应急办、社科院方志办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灾害志》的指导。

基于长时间的调研和论证,我曾经一度作为《中国红十字会通志·1904-2015》执行主编兼总纂,写过类似于结案报告的印刷出版物内容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出版单位等项,针对项目规模而言写道:本书为单本书,总字数为1500千字,印数为2000册。重申主要内容:2015年为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11周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2012年决定,从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志书入手,出版发行既是中国历史、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历史上的第一部《中国红十字会通志》。本志主要内容涵盖三大方面:㈠是一部忠实记述中国红十字会111周年铿锵步履的编年史,㈡是一部全面记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历程的大事记,㈢是一部综合记载红十字会人道领域社会救助工作的百科书。

出版意义:本志的出版其最为凸显的意义在于,既是对中国红十字会悠久历史的系统研究和有利借鉴,以期确保志书的存史、资政、育人的本质作用,还因为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11年以来从未编纂过志书,必将扭转弥补影响红十字事业在发展中的历程写照和经验总结的众多缺憾。本志的编纂、出版和发行,属于首创项目。由于红十字会倡导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及其宗旨,与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度契合,有利于配合人民外交、树立良好国际形象,施行国家法律、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具体来说,社会反响:强调了本志的社会反响主要有三:

一是,从志书出版政治属性看,为国家塑心、为民族铸魂、为人民立传,本志既贯穿始终,又构成主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与红十字会相关的出版物均由中华大清国和中华民国的中央政府编写,绝无中共及人民解放军人道工作的片言只语。本志从毛泽东著《祭母文》写起,直写到《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即《总述》中《人民领袖首推博爱,人民军队实行人道》章节,表明中共早在红军时期就有红十字会,一以贯之地坚持《日内瓦公约》中所提出的“建较好的红军医院”和“优待俘虏”。再如:《第一篇:总述第二章:民初时期第八节中国国民党党立红十字会主席宋庆龄》、《第一篇:总述第四章:全民族抗战时期第三节国共合作的红十字组织及战场救护》、《第一篇:总述第五章: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第九节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主席董必武》等等,还原历史重大事件于本志之中,系统理顺了红十字会的历史脉络和现实风貌。

二是,从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看,唯有组织的力量才能体现人道的力量,本志大量文献证实,依照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尤为重要,这项组织原则亟待强化。例如,在《凡例》中,提出“总会是总会,分会是分会”要求,目的在于以此平衡总会与分会、分会与分会,在不同历史时代和历史时期从无到有、此起彼伏、时有时无、从小到大的发展状况,还原“百年老店,初创阶段”客观认识和“理论、舆论、行动”总体部署。再如:在《第三篇:文献》中,以新中国成立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以来第一次至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为领衔,系统推出《第四篇:总会》“第一章清末民初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第六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企业法人单位”等,由此揭示《第五篇:分会》“【历史沿革】【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百年分会】【分会名录】”庄严方阵,蔚为大观。

三是,从志书专家审读角度看,现有志书大多为“地方志”和“行业志”,本志编纂之举,探索了以“事件志”为基本体例,辅以“地方志”和“行业志”特色,呈现出人民团体编纂志书的架构,为当前社团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其权威性和指导性,既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县以上设红十字会)的规定,也遵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县以上编纂地方志)的要求。与此同时,本志还坚持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尤其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诠释“中立”和“独立”原则,以及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含港澳红十字会和台湾红十字组织)的“统一”原则。因此,构成独有的知识产权,得到国家志办志书专家、红十字系统史志专家的首肯。

地方志书几年编制一次

二十年

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地方志质量规定是什么时候印发的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地方志书每几年进修一次

20年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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