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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做遗产继承的(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admin6天前93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哪些财产可做遗产继承的,以及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低保与财产继承有关系吗
  2.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什么保护
  3.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4. 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5. 一个人父母已亡,一生未婚,没有子女,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
  6. 爷爷去世,大伯也去世了,爷爷的遗产应该由我爸来继承还是大伯的子女也有继承权呢?
  7. 杀人犯有权继承被自己杀死的亲属财产的权利吗?

低保与财产继承有关系吗

低保人员的个人合法财产,跟普通人一样,在其死后也是遗产,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什么保护

我国在宪法中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说明私有财产是收到法律保护的。也表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在我国越来越受重视,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开放程度的提高,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要求愈加迫切。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

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

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您好!

遗产继承官司问题比较麻烦,毕竟是属于“家事”,而且很多东西并非是有特别明确的评价标准。需要什么证据,跟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关。

产生纠纷的原因很多。因为题主问题太笼统,在这里,只就两类情况,做一个简单说明。

其中,有两个前提:

1.以下证据并非全部,建议越全越好。

2.不涉及到证据的优先级问题。因纠纷起因不同,有些可以作为主要证据、有些仅作为辅助证据,以下不区分重要程度。

遗嘱继承的纠纷

遗嘱继承的证据主要在于“遗嘱”,核心证据是有关遗嘱有效性的证明。

1.遗嘱本身。遗嘱作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持原件,不能有任何篡改。涉及到具体内容是否有效,因不同遗嘱形式,判断内容形式合法有效性的标准不同。

这里反过来说,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常见的罗列一些:

处置了不该处置的财产。例如,不全部属于自己的房产。

没有保留“必要份额”。例如,针对双无人员,没有为其保留份额。

没有签名日期。遗嘱必须要有相应的订立人的签名、并且明确写明日期。

内容表达模糊、不唯一。例如,我的房子给老大,这就是典型的模糊的表述方式。

2.遗嘱订立过程证据。

这是遗嘱继承纠纷最主要的一个争议点,也是第二类关键证据!注意,在遗嘱继承过程中,大家往往集中在遗嘱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但是,确保订立过程合法有效,才是最关键的!

过程证据主要包括:

订立人的行为能力证明。遗嘱订立人要求在订立期间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证明订立人的行为能力评估证明,最好是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视听类证据。包括订立遗嘱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原件)。

人证。遗嘱订立过程中、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书证。订立人的笔迹样本、指纹等。

3.遗赠的接受遗赠证明。

这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遗嘱指定继承人为非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属于“遗赠”的范畴。遗赠要求受遗赠人在得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要接受,否则视同放弃。

现实中出现过孙子跟叔伯打官司的情况,就是因为孙子过期没做接受。从接受的形式上,一般要有一个“接受遗赠的声明”或者公证,要求纸质的。

因赡养引起的继承纠纷

赡养义务尽的不同造成的继承纠纷是最麻烦的,因为赡养本身不是太好界定。这里也罗列一些比较常见的证据类型:

为赡养老人必要的出资证明。例如,为老人买菜、买药、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养老院费用等的出资证明。

去世人生前留下的、涉及到赡养方面的遗物。例如,老人写的日记抱怨过谁、老人口头表达过什么同时留下过实物证据等。

时间类证明。例如,因为照顾老人,某些继承人在某年月日放弃自己工作的辞职证明等。

聊天记录。例如,与老人沟通聊天的记录。

其他证据

其实应该说“证明”更为合适。包括:

不良行为证明。例如,某些继承人对老人是否有虐待之类的行为。

财产类证明。例如,房产证、银行卡。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购房过程的出资证明。有些时候会存在一个子女出资给老人买房、最后房子被其他人分的情况。

“人”的证明。关于争议人的合法身份,是否属于合法继承人。包括婚姻关系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

以上内容,仅作为一个提示,不作为最终结论。真正涉及到家庭遗产继承纠纷过程中,更多的其实还是“理”,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会弱化。真正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相互之间的协商。

一个人父母已亡,一生未婚,没有子女,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

一个人父母已亡,一生未婚,当然未有子女,完全可以确定他沒有第一继承人。现问他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按照法律,这将由其第二继承人来继承。诸如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姪子、姪女。也可按其生前遗嘱来办理。这是去世后留有遗产的人,从法律层面去处理的时侯。

如果在农村,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应该是五保户了。五保户平时生活在乡镇政府办的敬老院里,其家里的房子往往很破旧了,不值钱了。其它也许沒有什么遗产。一旦去世,继承人别说继承什么财产,倒是办理后事,还成了一种负担。因为民政方面只补贴丧葬费5000元,不够雇用人的烟氿伙食开支,还要由继承人承担。这时候,沒人去争继承人。这就是眼下农村的现状。

眼下农村,也是依据法律,在五保户生前就确定一位姪子为继承人。不管亡者有无遗产,这位姪子义不容辞的去办理"叔叔"的后事,然后继承其房子。别人不可来争,这是风俗。

爷爷去世,大伯也去世了,爷爷的遗产应该由我爸来继承还是大伯的子女也有继承权呢?

爷爷去世,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爷爷的遗产应当由爷爷的子女共同继承。有姑姑的话也是能继承的。但在农村地区,出嫁的女方一般不参与继承。由于大伯去世了,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可有大伯的子女代位继承。

你爷爷的遗产,你爸和大伯的子女都有50%的继承份额。

杀人犯有权继承被自己杀死的亲属财产的权利吗?

第一,大家都知道法定继承顺序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女士丈夫许某作为来女士的第一继承人,网传为了获取来女士房产,当然不管许某出于什么犯罪动机。都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不管是根据过去的《继承法》还是现在《民法典》里的继承编,都非常清楚地规定了“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所以,杭州来女士案当中,其犯罪嫌疑人丈夫许某丧失了对来女士财产的继承权。

第二,《民法典》颁布后,学者专家不都是在讲继承法增加了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权”吗?那什么是被继承人的宽恕权呢?首先,既然宽恕,那就说明被继承人还活着,活着才能宽恕,死了以后怎么能宽恕呢?其次,情节肯定没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重,《民法典》规定了三种情形,一是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三以不当手段影响被继承人立遗嘱的。只有这三种情形或者比这低的情形,法律才允许被继承人宽恕继承人。这也是充分考虑了我们中国老人不管到什么时候都疼爱子女的习惯,也是对民法意志自由的一种尊重。

最后,财产的继承就是考虑到家庭成员相关照顾,相互扶养,法律才让财产在一个家庭之间传承。所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自己的家人,才会幸福,也自然可能会得到一些该继承的财产,切莫想一些歪门邪道,否则就会陷进犯罪的深渊。

文章分享结束,哪些财产可做遗产继承的和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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