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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什么意思啊(刑事赔偿什么意思呀)

admin3个月前774

刑事赔偿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也就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会后,对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这时候需要给与的赔偿,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赔偿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赔偿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也就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会后,对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这时候需要给与的赔偿,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赔偿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赔偿什么意思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二、刑事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1)不满14岁的人;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4、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刑事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刑事赔偿无力偿还怎么办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的,首先要满足民事赔偿的问题,再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赔偿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刑事赔偿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向检查机关提出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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