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结婚、离婚还是再婚,如果要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都需要双方出具必要的身份证件。如果双方都想复婚,就要表明自己的真实意图。那么,复婚需要什么证件呢?下面,123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
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再婚的程序与结婚的程序相似,具体如下:
(一)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再婚登记证明。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6)无需体检。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再婚,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在取得结婚证后恢复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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