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法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以及和起诉主体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局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吗
- 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但已裁判,怎么办
- 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个人什么情况下是公益诉讼主体
- 起诉主体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 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不适格主体资格是什么意思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法律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分公司在与他人之间发生争议纠纷时,可以分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但已裁判,怎么办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法律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分公司在与他人之间发生争议纠纷时,可以分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1、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也就是说将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之后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情形: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不作为: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被委托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如何确定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起诉时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变更的情形: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您好,这个问题要分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的说有还是没有。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其实可以具有原告或被告资格的。简单列举如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款一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组织即常说的“非法人团体”,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然而,业主委员会显然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更不是经法律授权的群从性自治组织,只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它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条件,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作原告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作被告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是现行法律第一次赋予业委会的民事诉讼能力,而且将其范围扩大到了物业管理之内部事务方面。
个人什么情况下是公益诉讼主体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起诉主体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法律法规规章对派出机构有授权,派出机构就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无论它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都是法律后果的承担者,应当做被告,超越法定授权的种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由所属的行政机关承担后果。即派出所的越权行为应该有公安局承担责任。就是说应该由公安局作为被告。你应该以公安局作为被告。
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不适格主体资格是什么意思
你好!
原告不是适格主体,就是这个案子原告没有权利起诉。
打个比方吧:比如原告听说某人欠原告朋友的钱,而这个朋友去世了,生前也没有委托原告去起诉某人。所以原告本人如起诉某人,他就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司法诉讼主体资格和起诉主体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局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