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属于代位继承的是和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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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继承份额比例怎样划分
代位继承的继承份额比例根据继承人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异。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的份额是根据其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人数来划分的。如果继承人是直系亲属,如子女、父母、祖父母等,其份额会更大;如果继承人是平行亲属,如兄弟姐妹、叔伯姑表兄弟等,份额会较小。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也可能受到配偶、收养人、遗嘱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操作中,代位继承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如继承人的排除、继承人数的确定等,因此建议在遗产和继承方面需要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继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
您好!
这个问题解释起来有些复杂。
先说说结论,随后细致解释——代位继承,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法定继承情况下。遗嘱继承不适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过世。这是必要条件。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子女的子女,均可能属于“代位继承人”。这是笼统回答了题主问题。至于这个“子女”指的是生子女、养子女还是继子女,情况不一,后续解释。继承人生前不得丧失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丧失对继承人的继承权。以上采用的是法律上定义的角色,可能看着有些绕。为表达的更直白一些,以下说明中的某些地方,我们用爷爷、父亲、儿子三个角色来替代——
爷爷——被继承人。父亲——继承人。儿子——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为什么是法定继承情况下?代位继承,发生在法定继承情况下,遗嘱继承不适用。
举个例子:
假设爷爷生前立了遗嘱,由父亲继承。
如果父亲先于爷爷过世,那么这份遗嘱将不生效。相应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如果父亲后于爷爷过世、但是还没有继承的时候过世了,这时候发生的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因为父亲过世的时候,已经获得了爷爷遗产的继承权。这时候,儿子、还包括父亲的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的是父亲的遗产(其中,包括了父亲对爷爷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代替”父亲去继承爷爷的遗产。关于代位继承的有关法律规定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还稍显复杂。
1.《民法典》中,只做了一处提及: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注意:
直系晚辈血亲,即指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子女。《民法典》中,追加了“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举个例子:假设老人一辈子没结婚、没孩子,只有其他三个兄弟姐妹。老人过世的时候,其父母也不在了。那么,老人的遗产,将由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三个兄弟姐妹继承。如果其中一个兄弟早于老人过世,则这个去世兄弟的子女,将代位继承老人的部分遗产。2.但是,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并没有说清楚。
《民法典》中,其实并没有对代位继承讲清楚。万一代位继承人也先过世了怎么办?子女都包括了哪些人?
(1)代位继承人,可以一直延伸下去。
例如,父亲先于爷爷过世了,随后儿子也先于爷爷过世,那么儿子的儿子,依然可以代位继承。这在《民法典》中没有提及,但是最高法关于《民法典》解释中做出了明确说明: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民法典》规定的代位继承中的“子女”,指的是谁?
依然看解释:
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生子女。那么,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属于代位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代位继承。如果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那么,养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代位继承。如果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子女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定能代位继承么?不一定。这对应开篇中的第四个条件。继续看解释:
第十七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假设父亲生前已经丧失了对爷爷遗产的继承权,那么,儿子是不能代位继承的。同理,如果儿子丧失了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也不能代替父亲去继承爷爷的财产。即: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中有丧失继承权的,代位继承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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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代位继承是个人财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进行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去世的还要早,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就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该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起诉以谁的名义诉讼
对,代位求偿是以自己名义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020年的车祸赔偿款能代位继承吗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代位继承。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只能由这此人获得赔偿款额。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子女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所以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不签字怎么过户
过不了户。如果想过户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强制过户。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
好了,关于属于代位继承的是和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