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征求孩子意见吗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吗)

admin4个月前654

随着思想的不断开放,许多人不再觉得离婚是多么可耻,所以我国的离婚率也在上升。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和争夺子女监护权。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123律师123律师网将为你回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

1、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如果父母要求子女与他或她一起生活,而他或她有条件抚养他或她,但没有履行抚养他或她的义务;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给予许可。

3.对于两岁或两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和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母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住在一起。然而,如果孩子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而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他们的孩子照顾他们的孙辈,他们可以被认为是他们的孩子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优先条件。

5.如果父母之间就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与父亲或母亲发生任何争议,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6、在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同意轮流抚养孩子,可行的允许。

二、抚养权变更条件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三)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且对方有能力抚养;

4、还有其他改变的理由。根据上述规定,李灿女士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羁押。

三、抚养权的概念

儿童监护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个人权利,这意味着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和监督其子女。

推荐阅读: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公证,抚养权变更协议书要经法院吗

有两种支持:合法支持和非法支持。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和发生,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如果父母同意离婚时能达成协议,这是对孩子最好也是最无害的方式。因此,我们可以保持冷静,达成协议,并尽力不起诉。以上内容是123律师123律师网为您汇编的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f6d4ce4c38349e81.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