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admin3个月前609

大家好,关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什么是耕地占用税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2. 耕地占用税哪年转交地税局征收的
  3. 耕地占用税税率是多少
  4. 河南省2008年以前占用的耕地应纳耕地占用税如何执行
  5. 耕地占用税9月1日开征,怎样征收农民的宅基地征收吗
  6.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何规定
  7. 对于9月1日开始实行占用耕地要交税,你怎么看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征税目的在于限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发展农业专项资金,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协调发展。

征税范围包括种植农作物耕地(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鱼塘、园地、菜地和其他农业用地,如人工种植草场和已开发种植农作物或从事水产养殖的滩涂等。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采取地区差别税率。全国按人均占有耕地多少划分为4类地区,并按占用耕地的不同用途确定不同税额。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规定的税额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高于50%。具体适用税额,由各地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自行确定。对获准占用的耕地,超过两年不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加征两倍以下的税金。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或财政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定性、一次性、限制性和开发性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特点。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的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收管理,提高耕地占用税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耕地占用税哪年转交地税局征收的

原则上是2008年元月1日,但有的省份在2009年元月1日才移交至地方税务局。

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7】511号)

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耕地占用税税率是多少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不是以固定税率计征的,而是按照原土地性质和土地使用面积计征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河南省2008年以前占用的耕地应纳耕地占用税如何执行

对凡在2008年1月1日前未取得国土部门审批的占用耕地,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补办占地手续的,一律按照《办法》规定,依新的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提示:2008年1月1日以后补办手续的,要按新的税额计算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9月1日开征,怎样征收农民的宅基地征收吗

耕地占用税,听着很新鲜,其实,它并不新鲜。早在2007年12月1日就颁布过《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至今还在实行,只是说到今年的8月31号彻底废止,从9月1日开始,按照新的《耕地占用税法》实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而已。

如果说它怎么征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本法中所说的耕地。

本法中所说的耕地比较宽泛。农民用来种庄稼的土地自然就是耕地,另外,菜地、果园、茶园、林地、草场、鱼塘、滩涂、水面均被视为耕地。

其次说说哪种情况下要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事情。

本法中对“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譬如,占用耕地建造运动场、农家乐饭庄、各种与农业无关的构筑物、公路、铁路等都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总得说来,凡是进行非农开发的,一律交税。

但是,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农业设施用地以及军事用地等是免征耕地占用税的。

接下来再说说咱农民最关心的事儿,那就是宅基地用不用交税。

关于这个问题,我仔细阅读了该法,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造宅基地的需要按照使用面积减半交税!

不过,该法又规定,对于农村的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孤寡老人、老少边穷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居民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由此看来,对于大部分地区的农民朋友来说,如果申请不到宅基地,私自在耕地上建房子的,是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只是说可以减半少交而已。

那么,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耕地占用税没有统一标准,主要是根据当地(以县、市级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进行计算的,如果当地的人均耕地面积越少,那么,征收的标准就越高,反之亦然。就河南而言,平均每平方米需要缴纳22.5元的耕地占用税。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一处宅基地需要166.5平方的话,那么,一处宅基地需要缴纳(166.5X22.5÷2)1873元耕地占用税。不过,这只是平均数,与实际情况会有出入。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耕地占用税马上就要实施了。对于那些需要占用耕地建房子的农户来说,这是一个“不美丽”的消息。不过,耕地占用税只征收一次,大家也不会有太大的负担啊!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何规定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家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10元;

(2)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

(3)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

(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下: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按1986年末国有统计部门统计的总人口和耕地总面积计算,人均耕地少于0.5亩的,每亩5333元(即8元/平方米);人均耕地0.5亩以上不足0.7亩的,每亩4000元(即6元/平方米);人均耕地0.7亩以上不足1亩的,每亩3333元(即5元/平方米);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每亩2000千元(即3元/平方米)。

(2)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城市及其郊区,地级市及其郊区,县级市,县城及其郊区,以及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上述税额标准提高50%征收。提高的具体比例,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核定。

(3)农村居民在当地规定的建房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获准征用或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

对于9月1日开始实行占用耕地要交税,你怎么看

是的,从今年也就是2019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实施。这是去年也就是2018年12月29日,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的。

不过您千万别误会,这可不是又让农民交农业税了!农业税已经废止了,一去不复返了,农民种地依然然不用交税,这个请您放心。

这个耕地占用税其实以前就有征收,只不过以前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这一次正式颁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了。这个税法里边有许多内容延续了前边儿有关条例的内容,只是在个别内容上更加严格,历清责任。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更有力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一,这个耕地占用税是什么人来交纳呢?

这个税主要针对占用农村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所以这个交税对象主要就是那些征收土地盖厂房办企业的,当然也包括农民占用耕地来建房子的。

不过,这个税不是年年征收,只要缴纳一次就行了。

而且,有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农村低保人群,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共免征耕地占用税的。

还有,经批准搬迁的农户,旧地方腾出来了,在新的地方盖同样面积的房子也是不需要交耕地占用税的。

二,这个耕地占用税交多少呢?

各地的标准是不同的,是根据人均耕地的占有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计算的。国家给了一个大的范围,各地的再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标准。

比如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地方,每平米征收十元至50元。人均超过一亩不到二亩的,每平方米征收八到四十元。等等。这样越是城郊农村,越是土地紧张的地方,耕地占用税就越高。特别是人均耕地不足0.5亩的地方,可以再加收50%。

三,农村水利设施占用耕地是不需要交税的。还有军事,学校,养老,医疗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占用耕地也是可以免征的。这样体现的是公益性,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便利之处和获得感。

四,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力度更大,更有保障了。《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明确要求土地部门和税务机关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有关部门及时提供信息给税务机关。确保耕地占用税征收到位,避免人们滥用耕地的侥幸心理。

如有不明白之处,请仔细阅读该税法有关条款,欢迎交流您的心得。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3eb90a816c071f5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